(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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