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开设赌场的形式日趋多样化,网络的方式逐渐取代传统实体的赌场。
新型网络方式日渐突出,在实务中,为了更好的理清开设赌场罪,特将开设赌场罪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等进行整合:
一、开设赌场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司法解释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有:
2005年《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实施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的。
2008年《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2010年《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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