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向网络平台实施的付款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上述行为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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