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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判刑标准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非法持有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二)三年至七年: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七年以上:

1、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三、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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