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被审计单位也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一)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二)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三)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审计人员的回避,由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审计机关负责人办理审计事项时的回避,由本级或者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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