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退还,而且具有法定情形,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医保诈骗的构成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在立案之前主动退还的钱款,认定为诈骗的犯罪要件并不充分,不予立案。
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医疗保险金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退还医疗保险金的,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有悔罪表现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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