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夫妻共同房子离婚后如何过户一方

夫妻共同房子离婚后如何过户一方

来源:榕意旅游网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至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转移登记、提交免征契税申请,领取过户回执。
一、涉及需要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一般有以下程序: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
5、取证;
6、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
1、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
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出离婚请求,由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3、向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