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可以卖。夫或妻在共同财产上的处置权是平等的,但一方卖房应与另一方进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卖房,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且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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