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认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二是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相关的争议;三是与除名、辞退、辞职、离职有关的争议;四是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相关的争议;五是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有关的争议;六是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及案件受理条件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其管辖范围涵盖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纠纷、工资、福利待遇争议、劳动关系解除等。案件受理条件主要包括:1.案件属于劳动争议范畴;2.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3.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如协商、调解等)。此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是否逾期申请、是否符合管辖地等。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及案件受理条件是确保公正、公平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其管辖范围广泛,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纠纷、工资待遇争议等多个方面。案件受理条件包括劳动争议性质、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前置程序履行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旨在确保公正、公平解决劳动争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一个法律保障的平台。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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