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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污秽视频罪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榕意旅游网

传播淫秽视频立案标准是: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数量达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规定标准二倍以上或两项以上标准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一定情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比如行为人自己观看淫秽物品,对于他人围观不闻不问,因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即可按本罪论处。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以此讨好他人或引诱他人堕落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误将有淫秽物内容的书刊、图片等传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超过几人算犯罪

不以人数定罪,是以涉案的数量来定罪。有下列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三、传播他人隐私视频导致对方自杀的会判什么罪

传播他人隐私视频属于犯罪,一般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侮辱罪等。

传播他人隐私造成他人自杀死亡的,如果传播的是女性裸照等隐私的,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未经许可在网上传播隐私视频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不但可以报警,也可直接向起诉进行维权。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2、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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