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安排其他工作,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得因员工患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辞退员工,但员工主动病退除外。
法律分析
没有影响。其一,单位可以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定权利。其二,用人单位不能在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辞退员工,但员工主动病退不在其中。
拓展延伸
单位职工病退对企业运营产生何种影响?
单位职工病退对企业运营产生着重要的影响。首先,病退的灵活性直接影响着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合理的病退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管理职工的健康状况,减少因疾病引起的生产力下降。其次,病退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对于维护职工的权益至关重要。公正的病退能够增强职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企业的员工保持率。此外,病退还与企业的成本控制密切相关。合理的病退可以降低企业因疾病引起的人力成本和福利支出,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因此,企业应审慎制定和执行病退,以最大程度地平衡职工权益和企业运营的需求。
结语
通过对单位职工病退的讨论可以看出,这一对企业运营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合理的病退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职工的健康状况,提高生产力。公正的病退能够增强职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企业的员工保持率。同时,合理的病退还可以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和福利支出,提高盈利能力。因此,企业应审慎制定和执行病退,以平衡职工权益和企业运营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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