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法律依据: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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