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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的犯罪构成要件

来源:榕意旅游网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2、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客观要件: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非法占有以单位名义索取的财物违法吗

非法占有以单位名义索取的财物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占有以单位名义索取的财产将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罪论。

二、德州贪污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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