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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