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住院欠费已出院不交不可以。现在住院一般都是把医保卡抵押在医院里面,还要交一部分的押金,所以在理论上来说,不可能会欠费的,而且可采用医保,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因为医院里面如果医药费到了一定的程度,你还需要交费的,不可能出院的时候交费,出院的时候只是结算。如果不交的话,诚信就是有污点的,下次医院可能会采取不预交就不给药的办法,如果是医院的工作方法有问题,可以提意见跟反映。若你拖欠医药费,医院有权利起诉你。因为患者和医院双方已经形成了医疗服务法律关系,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其财产范围内承担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征收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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