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起诉后不理会的后果如下:
1、被告不应诉,视为对自己答辩及提交证据权利的放弃;
2、法院只依据原告的诉求及其所提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判决;
3、法院如判决被告承担义务,被告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时,被告是无法逃避的。
一、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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