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现在越来越多的证券基金经济纠纷案件涉及到科技手段的应用,如何利用科技手段实现金融监管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目前,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开始采用科技手段进行监管,例如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证券交易进行监管等。但是,也需要注意到科技本身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监管部门还需要建立良好的监管制度和法规,以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1.《证券法》第三十五条 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法定制度,防范并处置证券期货市场操纵、欺诈等违法行为。
2.《基金法》第十九条 规定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的监管职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十二条 对电子签名应用提出监督要求。
以上法律依据强调了监管部门、基金管理人以及电子签名在证券基金经济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为相关人员和机构提供了监督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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