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县级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现役军人逃兵的,按照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兵役法》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二、《兵役法》第六十七条,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的,按照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