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兵役法》规定,男性公民应当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履行兵役义务,女性公民不履行兵役义务。但是,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履行兵役义务:
1. 患有疾病或者残疾,不宜从事军事活动的;
2. 取得公民身份后的5年内,不能在军队服役的;
3. 留学国(境)家,在学业期间不便从事军事活动的;
4. 独生子女父母已年满60周岁或者身体有严重病患的;
5. 具有特殊需要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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