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的逮捕时间及条件
刑事拘留最长37日,被拘留者可能被逮捕或释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需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最长不超过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逮捕审查时间可延长至4日或30日。逮捕条件包括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安全或社会秩序、破坏证据、打击报复、企图逃跑等。对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刑10年以上或故意犯罪者,应予以逮捕。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之后多久逮捕
1、刑事拘留之后,最高不得超过37日,行为人就可能会被逮捕。换句话说,被处以刑事拘留的行为人,不一定会被逮捕,也可能会被释放。
2、行为人还可能通过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式,离开拘留所。这主要根据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根据91条,刑事拘留的最高期限不得超过37日。具体包括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首先,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之后的三日之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而且最高不得超过30日。其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那些情况应当予以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后最高不得超过37日,行为人可能会被逮捕,也可能被释放。根据具体情况,行为人还可通过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方式离开拘留所。对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存在社会危险性,应予以逮捕。逮捕决定需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及认罪认罚等因素。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变更为拘留、逮捕的,对原强制措施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法对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执行逮捕的,应当在执行后立即报告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七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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