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被告在监狱,按正常程序到起诉即可。人民会依法进行处理,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原住所地人民会进行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管辖。
一、异地可以上诉离婚吗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上诉是二审的启动方式,而起诉才是一审的启动方式,故提起离婚诉讼是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离婚一般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辖。特殊情况则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或者住所地人民、任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管辖。故如离婚双方不存在特别情况,则如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住所地在该地,则可以异地起诉离婚;如果双方身份特殊、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则异地能否起诉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
二、同居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同居纠纷的管辖是被告住所地人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存在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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