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学校中的老师有殴打学生的行为,家长可以向教育局对其进行举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一百一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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