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有六个程序,具体如下:
1、按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
2、外经委受理后进行审批,并作出批复;
3、到企业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4、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5、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
6、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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