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三人可以代为清偿债务。但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才允许代为清偿:
1、根据债务的性质,第三人可以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殊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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