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职工工资的,那么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要是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当然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这种时候,单位需要及时支付职工工资、同时还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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