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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罪的证据是什么?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教唆罪的证据主要是关注证据已经相互印证的证据链,而不是孤立的证词、证言等表面现象。具体证据包括证人、证词、录音、录像、通话记录、手机短信等直接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只有口供证据,只有一个证词证明涉嫌教唆,一般不能直接定罪。如果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证词相互确认,毫无疑问,即使是有利的证据链。教唆罪是指通过劝说、引诱、指示、鼓励、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犯罪,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犯与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教唆不满14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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