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口具体需要的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一、小孩户口上女方家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手续一般如下:
1、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2、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二、进入盐城需要什么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三、怎么转移户口
转移户口的方式:首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然后,本人或者户主持准迁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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