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已经保全了不可以再被保全。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但是可以轮候查封、扣押、冻结。也就是,房产被采取保全之后,不可以再保全,但是可以等先保全的时间过去之后,进行轮候保全。因此,房产已经被保全了不可以再保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