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羁押时间在侦查阶段有何规定?

羁押时间在侦查阶段有何规定?

来源:榕意旅游网

刑事拘留后的羁押期限及审判阶段的审限规定。刑事拘留后三天内提出批准逮捕决定,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可延长一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二个月,或经批准再延二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时可再延二个月。审判阶段羁押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一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再延一个月。上诉、抗诉案件的审限与一审相同,最高决定最高审限。

法律分析

在刑事拘留后的三天内(特殊情况则为七日),需要向提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接到决定后的七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上一级批准延长一个月,则可以延长。

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说明:普通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在十四日内批捕或释放;批捕后二个月内侦查终结,决定撤销案件或移送审查起诉。

一、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长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特别情况可以延期审理(如: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察人员提出补充侦查;合议庭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当事人申请回避。)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第二审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审限与一审相同,但是最高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决定。

结语

在刑事诉讼中,和都有不同的羁押期限和延期审理的规定。对于普通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在十四日内批捕或释放,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上一级批准延长一个月,则可以延长。在审判阶段,对于特别情况可以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特定情形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四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 对于人民不批准逮捕并通知补充侦查的,机关应当按照人民的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

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