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计算侦查羁押计算的情况: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
2、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发回重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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