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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动产的抵押范围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一般动产的抵押范围

我们为什么要做不动产抵押?归根结底,是要通过价值交换,获取融资的担保,从而促进流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广泛,涵盖了我们生活中可见的所有动产,现在,我们来看看它到底包括些什么?

一、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性动产,又叫类动产

这类动产具有两个特征,一个是流动性强,比如飞机,经常要在城市甚至国家间来往。出于对这类动产行政管理的需要,它们的权属状态往往要通过登记、或者又叫注册来确定。所以我们称这类动产叫注册不动产,其注册登记的过程也就实现了抵押的公示效果。

二、企业之机器设备、农业用具、牲畜等

这类动产的特点一是生产活动无法离开的,就好像农民没有了锄头就无法种地,企业没有了机床就不能生产,所以这类动产只能通过抵押担保来进行融资,有专门的登记制度和部门来进行管理,同时要规定第三人查询的义务,才能更好的对此类动产进行掌握。第二个特点,是这类动产的流动性非常低,对于交易而言,登记制度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非生产性的家畜,比如猪、鸡、鸭、鱼、牛等等,是不能作为一般动产抵押的。

三、企业的产品、材料等

这类动产由于流动性较大,如果设立了抵押,很难对其流动进行监管,对于债权人而言,利益无法受到很好的保护,所以不被允许单独抵押。

但是,这类的动产可以和企业其他的财产一起,作为浮动担保。浮动担保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由19世纪的英国法发展起来的一种物权担保制度,浮动担保的标的物是企业的全部资产,既包括现有的资产,也包括将来取得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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