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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租赁协议

来源:榕意旅游网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所属名下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位于化稍营镇二马坊村村西公路南路边。租赁期限:自2019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止。共计一年。到期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提前1个月续签,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元(小写10000元人民币),按年结算。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当年租金。如逾期未向甲方支付则视为退租处理,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不予退回乙方所交纳的定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在房屋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若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把房屋修缮完好为止。 六、在租赁期间乙方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投入的装修费甲方不予承担及退还。租赁结束时若房屋影响正常使用乙方应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或政府政策,乙方需无条件搬出,已交房租甲方按照未满天数退还。

八、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 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19年7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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