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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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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2

XX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贯彻落实《XXX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XX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2022年继续面向XX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2年在XX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 二、报名条件

通过2022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一)思想品德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二)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及高考模拟考试中至少4次总成绩不低于总成绩满分的75%;

(三)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需提供获奖证书)。

三、报名与选拔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22年XX月XX日-XX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奖项官网查证结果截图(须包含考生姓名等个人信息);

2.XX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上传成功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XX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上传至系统完成报名。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证明材料以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为准,综合素质档案由XX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考生无需上传。论文和专利等不得作为申请资料上传。

(二)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于2022年XX月XX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于2022年XX月XX日18:00前进行确认及交费(确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XX元,依据《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并于2022年XX月XX日后打印准考证。

(三)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及综合素养,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时间:2022年XX月XX日-XX日 考核地点:XX大学中心校区

如遇特殊情况须更改考核方案,则另行通知。 (四)公布名单

我校根据学校考核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组别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22年XX月XX日前予以公布。

四、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且高考总成绩不低于XX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按照XX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报考第4组专业的考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二)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获得资格的专业组别保持一致,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三)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组别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保留3位小数。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学校考核成绩15%。 (四)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与录取。

五、时间安排

2022年XX月XX日—XX月XX日 六、其它说明

(一)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XX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对于在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中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或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四)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格检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 (六)本简章由XX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相关调整,则执行最新。

七、联系方式

XX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XX省XX市XXX路XX号 邮编:XXXXXX

咨询(监督)电话:XXXXXXX 传真: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XXXXXXX(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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