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二、安全交底的内容
1、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要求; 2、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过程的危险性的告知;
4、紧急情况下立即停止施工和及时撤离的规定; 5、施工过程的作业行为规定; 6、现场急救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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