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涉毒案件毒品含量鉴定的重要性
作者:李红 郭梁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31期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的毒品犯罪呈现出一种递增的趋势,虽然相关机构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来严惩毒品犯罪行为,并取得良好的认知,但是依旧有部分单位对于毒品鉴定的重要性未曾得到充分的认知,对于相关罪行的判决也就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文主要就我国涉毒案件之中毒品含量的鉴定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研究,希望能够为我国后续相关涉毒案件中的毒品鉴定工作提供足够的参考以及借鉴。 关键词 涉毒案件 毒品含量 鉴定
作者简介:李红、郭梁,大同市。
中图分类号:D91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1.106 近年来我国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了递增的趋势,虽然说我国已经制定了毒品犯罪的相关法律,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但是部分基层单位中对于涉毒案件中毒品含量的鉴定工作还存在有一定的差异性,并且直接影响到了该案件的判决结果,使得司法的公平公正性也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这也就要求相关的基层单位能够充分认知到毒品含量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并能够对现有毒品鉴定工作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够取得一个良好的涉毒案件毒品鉴定结果,并借此使得我国毒品案件的判决公正性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 一、我国在涉毒案件犯罪鉴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简析
在我国2012年所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机关承担物证鉴定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明确,然后就鉴定的规范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可以说在涉毒案件之中,毒品含量的鉴定案件其不仅能够对案件的形式进行有效的确定,还是进行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这也就要求相关的机关能够充分认知到毒品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并且能够严格按照相应标准来进行该环节的工作。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依旧存在有比较多的问题。 (一) 侦查取证程序中出现的问题
在对涉毒案件中的毒品含量进行鉴定的过程之中,其在侦查取证时还存在有比较多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进行毒品的取样过程之中存在有取证程序缺乏规范性的问题,也就导致了在现场查扣称重的过程中的重量以及检验重量出现了一定的差异性,从而直接影响到毒品含量鉴定的准确性。2.在进行毒品样本的送检过程之中,对于一些涉案毒品还存在有缺乏封存的问题,其对于样本的实效也未曾有明确的规定,这也就导致了送交程序的过程之中缺乏有规范性。3.在进行某一些毒品的鉴定过程中还存在有主体资格性不足等问题,从而导致了在具体的毒品含量鉴定过程中出现了重复鉴定以及鉴定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4.在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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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操作过程中缺乏有统一性,一些基层门在进行称量以及纯度鉴定过程之中还存在有比较多的问题,其在鉴定意见书的出示过程中还存在有意见规范性不足等问题。 (二) 在鉴定意见认证程序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在现阶段毒品含量鉴定意见的认证过程之中,主要还存在有以下几点问题:1.对于鉴定意见的采用率过高:我国某些省份对于司法鉴定意见的采信率甚至达到了99.9%的程度,这也就导致了在鉴定意见的认证过程中过于依赖司法鉴定意见,并难以取得良好的毒品含量鉴定效果。2.质证多流于形式:部分法官对于质证程序的重视程度不足,因此就对方的质证意见始终处于消极的态度,这也就导致缺乏系统的规定,特别是缺乏有庭前开示程序,并存在有鉴定人出庭率过低等问题发生。3.存在有重鉴申请率偏高的问题: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在于现阶段毒品含量鉴定工作规范性不足,也就导致了鉴定意见的认证缺乏规范性。因此就存在有较多要求重鉴的情况。
二、进行毒品含量分析的重要性简析 (一)有助于正确量刑
近年来我国的死刑罪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少,这也就可以看出或者取消死刑成为了司法的主流,为了让司法的公正公平性得到充分的体现,也就要求相关的司法部门能够很好的解决毒品含量分析这一问题。我国《刑法》第5条中就明确规定,在涉毒案件之中,其罪行与毒品的数量和质量有着密切的联系。
进行毒品犯罪者的刑法轻重是由轻到重进行排列的,而法官则可以在法定的幅度内进行自由裁量,因此说对毒品的纯度进行有效的鉴定,其也是一项量刑的重要依据。因此说针对毒品不同含量在处罚过程中不做区别,其也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并会直接影响到司法的公平与公正性。通过对毒品含量进行奠定的模式,其能够在就确定刑罚规定的基础上,做出酌情考虑的情节。但是在现阶段的毒品含量鉴定分析过程中,对于一些新型毒品或者混合毒品则多是通过数量折算的方式来进行,对于一些毒性比较大的毒品也无法进行累积处罚。 (二) 有效解决涉毒案件的“毒害”程度
一些非常态的毒品往往需要掺杂到其它物质之中才能够进行稀释,因此其危害性以及具体的毒品含量较之常态毒品也就存在有一定的差异性。这也就要求将毒品的含量分析作为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在对一些混合毒品进行含量鉴定的过程之中,则需要先进行主要毒品成分的鉴定,然后在此基础上就该混合毒品的毒品含量进行分析,这样也就能够有效解决涉毒案件之中的毒害程度。 (三)司法公正的必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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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进行毒品含量的鉴定时,在实践中查获到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相关的侦查机关所鉴定结论也只是查获物品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并无法有效确定该物品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甲基苯丙胺,而这种客观的鉴定结论也无法满足司法公正性的具体要求。在1997年刑法中规定毒品的含量并不需要进行鉴定,这是因为以往的毒品种类比较少,而且其所掺和的毒品多是纯种毒品,也并没有掺杂其它的成份,但是近年来随着毒品种类的增加,各种混合类新型毒品的数量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加,这也就导致了在不进行毒品含量鉴定的过程之中,也就会直接影响到的判决结果,并直接影响到司法的公正性。因此说通过进行毒品含量鉴定的模式,其也就能够帮助更好的进行量刑,并能够充分符合立法精神以及司法公正的价值取向。 (四) 利于刑法朝着科学、完善的方向进行发展
随着贩毒人群成分变得越来越复杂,也就要求相关门能够应用新的方式来进行问题的思考,并借此解决现阶段的毒品问题。通过进行涉毒案件中毒品含量的鉴定,其可以更好的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并能够实现司法的公正性。只有做好涉毒案件的毒品含量鉴定工作,才能够促进司法机关能够进行依法打击毒品犯罪行为,从而实现司法的公正性。此外,毒品含量鉴定还能够促进毒品犯罪惩治朝着科学、完善的方向不断进行发展,并有利于司法审判机关酌定考虑情节的法定化以及规范化,来促使我国的刑法全面正确发展。 三、毒品犯罪案件中进行毒品鉴定的相关途径
一般情况下,在进行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查办过程之中,机关们所提供的毒品含量鉴定结果往往也会直接影响到审判结果,对于量刑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但是我国现阶段在涉毒案件中的毒品含量鉴定过程中依旧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这也就要求相关的鉴定单位能够对现有的毒品鉴定环节进行不断的完善与优化。 (一)加强侦查鉴定程序的规范化
在进行毒品含量的鉴定过程之中,为了让毒品检测环节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也就需要对毒品扣押程序进行严格的规范,并需要在当场进行称重出力,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毒品的取样出力。对于毒品样本的封存以及送检程序还需要给予严格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整个侦查奠定流程变得更加的规范与合理,并借此使得毒品含量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得到提升。
(二)确保鉴定主体的性
为了确保涉毒案件中毒品含量的鉴定准确性,首先需要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批,并要求司法鉴定人能够具备有鉴定资格证,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整个鉴定主体的合法性,其次在具体的鉴定过程之中,还需要保障毒品鉴定主体的性,并要求其鉴定活动不会受到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涉,在鉴定的过程之中还需要严格遵循相应的回避制度。对于毒品鉴定人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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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还需要与涉案人员以及控辩双方保持有足够的距离,并需要让自己置身于案件之外,这样才能够保证涉毒案件之中毒品含量鉴定结果的客观性。 (三)严格按照毒品的鉴定程序进行工作
在进行毒品含量的鉴定过程之中,还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鉴定操作流程来进行工作,因此相关的鉴定机构首先需要进行分析方案的制定,然后进行分析重点的确定,最后完成毒品的检测工作。在对毒品含量进行初检之后,确定该毒品的外观无异常状况,就需要对其种类进行合理的判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毒品的定量与定性分析。 四、案例分析
2016年3月1日,云县禁毒大队在国道214线展开了公开查缉,并在一辆由云县到昆明的客车上面抓获了被告人叶某,在叶某的随身携带的背包中发现了毒品可疑物2包,计6小袋12000片,毒品可疑物净重为1080g。对其进行毒品鉴定,发现含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但是并未曾进行毒品含量鉴定处理。在经过审理之后,做出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十五年的处罚,并没收其所有财产。
对于该案件中所查获的毒品,虽然已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两种毒品成分,但是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中对于这两种毒品的量刑标准还存在有非常大而的差异,其中甲基苯丙胺只需超过50g就会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咖啡因则需要在200kg以上才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两者在含量上相差了4000倍。因此在进行判处的过程之中,对于这类型混合毒品,也就需要对各种毒品的具体数量进行有效的鉴定,并在此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刑罚。 在该案例之中,还存在毒品数量的确认问题,如果审判机关将所查获的毒品全部确认为甲基苯丙胺,那么被告人也就需要直接面临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死刑,而如果将查获的毒品全部认定为咖啡因,则被告人只需要接受十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即可。因此说毒品性质以及毒品数量的合理确认,其也是审判机关们进行刑罚正确使用的一个必然条件,在这一情况之下不仅仅需要进行毒品可疑物的定性鉴定工作,还需要做好毒品的含量鉴定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司法的公平公正性和科学性得以体现。
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之中,还需要面临或者K粉等各种新型毒品,这些毒品有的是法律志宏已经明确规定的毒品混合,比如说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的混合,有的则是在实验室内进行合成的新型毒品,因此在进行毒品含量鉴定的过程之中,也就需要加强对新型合成毒品的鉴定工作,并借此取得良好的毒品含量鉴定效果。 五、结语
在现阶段的涉毒案件的毒品鉴定工作中,只有做好毒品含量的鉴定工作,才能够充分保障涉毒案件的司法公正性和公平性。在毒品犯罪案件高发的今天,为了有效处理越来越庞大的犯罪案件,也就需要对毒品侦查过程以及认证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处理,并需要在各个部门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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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配合之下,来发挥出各鉴定部门的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够取得良好的毒品含量鉴定结果。本文主要就涉毒案件中毒品含量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来进行了分析研究,还借助于相关实例来就毒品含量鉴定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涉毒案件的判决提供足够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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