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有房子双方协商协议离婚书样本(2篇标准版)

有房子双方协商协议离婚书样本(2篇标准版)

来源:榕意旅游网

有房子双方协商协议离婚书样本篇1

男方: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民政局(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女)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______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元,在每月_______号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或大学毕业)为止。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各自名下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

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__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__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______万元,在本协议生效后7天内付清;此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归女方所有。不动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四、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纠纷。今后若发现,谁经手谁负责,若因男方/女方对外借款导致男方/女方承担责任的,可向对方全额追偿。

五、本协议财产分割完全基于上列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另一方应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隐瞒、虚报、转移一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男女双方离婚时精神状态均正常,女方未怀孕。

八、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

男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房子双方协商协议离婚书样本篇2

男方: A ,**年*月*日生,汉族,身份证号:

女方: B ,**年*月*日生,汉族,身份证号:

男方和女方于20*年*月*日在*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20**年*月*日生一子**。现双方因感情不合,已分居,经协商决定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第二条 子女抚养

(一)抚养权及抚养费

离婚后儿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至18周岁止。

(二)探望权

离婚后女方及其父母可随时探望子女,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每次一至两天,女方可带走。

子女上学放寒暑假期间,有一半时间在女方家度过;春节假日(除夕至初三)双数年在男方处过,单数年在女方家度过。

第三条 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

(一)A应给付的子女抚养费为38000元/年。

(二)男方名下比亚迪轿车一辆(车牌号京   )离婚后归男方所有。

(三)存款归女方,无共同债权债务。

第四条 本协议自民政局对双方的婚姻进行离婚登记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持壹份,另外壹份由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留存。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基本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

二、离婚的合法性及离婚原因描述;

三、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四、子女抚养、探望及费用承担;

五、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六、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七、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八、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