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1992我省自年开始用三年时间,组织全省财政监察干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全省的乡.肖铎镇财政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回顾和.程长生总结这次专项检查情况,使我们不仅看到了我省的乡镇财政工作已经取得了多方面和巨大的成绩而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管理中的疏漏地方。我们本着`“通过检查完善管理,促进工作”的检查宗旨,把这次检查中反映出的可借鉴之处总结出来以期能够帮助乡镇财政机关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发扬成绩,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把我省的乡镇财政工作做得更好。一、我省乡镇财政的现状和三年检查的基本情况我省的乡镇财政,自08年代初期党、决定建立乡镇一级财政以来经过试点和总结经验,然后在全省普遍推广并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到目前为止的01年左右时间里,已经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点及面,由面及全的发展过程。截止到1993年统计,我省的946个乡镇(含街道)已全部建立了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职工人数达6226人。其中国家正式干部1670人聘用制干部3809人,还有其他人员657人。分别为乡镇财政职工总人数的28%、16%和1%。从完善乡镇财政管理角度已经建立乡镇国库514个,占全省乡镇财政所数的3%。3年间我们共检查了乡镇财政的各种资金23322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202哭9万元预算外资金.1141(8万元自筹资金513万元。16这些资金查出违纪金额14我省乡镇财政的现状19533万元,占检查资金总额的84%。;其中预算内资金违纪额528万元,预算外资金违纪额10029万元自筹资金违纪额42.76万元,分别占被检查的预算内、预算2、外和自筹资金额的6编963%。和529编。从这项检查结果看,乡镇财政在资金管理方面,无论是违纪金额,还是占被查资金额的比重,都是较高的,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应坚持和推广的几种做法(一)抓好组织领导工作,是抓好乡镇财政管理的重要前提在工作中我们了解到,为了抓好全省乡镇财政的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都着重抓了对乡镇财政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在机构改革的进程中,省本级和大部分市、县的财政机关中,农财、乡财部门合署办公。由此,一些同志误认为这是取消了乡财机构,进而放松了对乡镇财政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针对这一苗头,省厅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意见》突出强调了要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做到“人员不减、工作不变、力量不能削弱”,并“有一名负责,经常研究解决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此,各级财政部门都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和完善工作。从而克服了一些地方和部分人的短期行为,稳定和把握住乡镇财政工作的整个局面。I司题及对策二抓好达标升级活动是乡镇财政实现标准化、正规化建设的首要一环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基础上我省建立的省、市、县、乡四级考核乡镇财政基础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对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个制度和办法明确了乡镇财政工作的质量等级标准,详细规定了做好乡镇财政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有组织、有领导地在乡镇财政所中开展达标升级活动。从而使全省的乡镇财政建设工作逐步朝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工作质量得以逐年提高。(三)强化财政所的自身建设,是做好乡镇财政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建设乡镇财政的过程中,注意抓好财政所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是十分重要的。几年来,省和各市、县多次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通过轮训、法规学习、财会知识竞赛和岗位练兵等活动,使乡镇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以提高乡镇财政所的办公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廉政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预算管理、资金审批、周转金投放、农业各项税款收缴、“三项”资金管理等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了全省乡镇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抓好“三项”资全管理,是抓好乡镇时政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农村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乡镇财政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内、预算外和自筹资金的管理,成为乡镇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检查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地方在加强三项资金管理方面的主要作法是:1对已纳入乡镇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实行“核定收支、定解定补、超收分成、结余留用”等管理办法;各项罚没收入不得在预算外列支。2乡镇预算外收入,一律纳入财政统一管理。3实行“统一帐户、统一帐薄、统一划解手续、统一办理资金收支规则”等标准化、系列化管理制度。4预算外资金收取,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行政事业收费票据。5建立乡镇预、决算制度。对各乡镇统筹资金,要求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6按照资金的不同类源,设置预算内、预算外和自筹资金帐薄,分别进行核算。7对国家专项资金,实行“签定合同,落实责任人,项目跟踪反馈,检查验收”等一整套措施,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位。8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一)截留、挪用财政收入达2684万元,占总违纪金额的137%。其中主要表现为:将应上缴的利润和各种罚没款项转为预算外收入或挂在预算外往来帐户,用于弥补经费不足,支付各种开销,甚至请客送礼等不合理开支,这部分金额达1918万元。还漏缴两金766万元。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达万元,占总违纪额的6%。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主要有财政支农周转金、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小农水资金等。挤占挪用的资金,一些被用于弥补经费不足,个别还有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三)滥发奖金补贴达5318万元,占总违纪额的272%。主要表现在一些乡镇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滥发奖金、实物、补贴和请客送礼等问题上。(四)违反控购规定,擅自购买专控商品达4306万元,占总违纪额的207%。主要表现为一些乡镇在解决交通工具和购置专控商品时,不经报批,擅自购买,造成违控。(五)用白条列支,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这类问题较为普遍。有一个市,仅在这次检查中,就发现此类问题达245万元之多,占全省违纪总金额的125%。在该市检查中发现,各乡镇普遍存在白条子抵顶库存现金超过现金范围和限额支付现金,坐支现金以及报销白条子收据等违纪问题。我们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上的管理问题,也有客观环境和条件等方面的原因,还有现行规章制度上存在的某些疏漏。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部分乡镇领导、部门和财政干部,政治素质较差,个人主义思想严重,为自己或小团体的私利,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如:某乡派出所,为了本部门的利益,无视财经纪律,1993年擅自将应上缴的罚没款,坐支l万多元,用于本部门各项支出。再如:某镇财政所的一名专管员,为了私利,擅自挪用预算外专户款950元。(二)一些乡镇对财会制度、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观念淡化。如:某市一些乡镇私存问题相当严重,只管借不管还。还有多头批款,白条顶帐等一些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从一些乡镇违控购置专控商品的16情况看,很多单位是由于领导和经办人员纪律观念松懈,置国家控购于不顾,甚至认为是多此一举,不经批准,擅自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结果造成违纪情况的发生。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部分乡镇财政干部专业知识水平较低,是造成技术性差错的重要原因。例如:我们在检查中了解到,我省某市21个乡镇财政所,17名乡镇财政干部中,财税院校正规毕业生只有2人。尽管他们曾在干部业务培训方面下过一些功夫,但到目前为止,也只能完成基本的财务工作。遇有较为复杂的帐务处理,经常出现差错。(二)受客观情况的影响,在一些乡镇,国家和省对乡镇财政管理的规定不能得到很好落实。乡镇财政部门在当地一些具有长官意识的领导和领导部门干预下,管理不了收支,发挥不出作用。有一个地方在检查报告中反映,财政部和省从1986年以来下发了多项乡镇财政管理办法、规定,但在他们那里却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些市、县业务主管局,从本系统的利益出发,插手管理乡镇对口部门的统筹费等项资金,进而影响乡镇经济状况。使乡镇财政所发挥不了管理、控制、调节的职能作用,造成多方面的财经违纪问题。现行制度规定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乡镇财政中,财政监督方面的制度还不健全。一些乡镇财政兼职财政监察干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尚不明确,没能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影响了乡镇财政工作中,对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及时查处。(二)乡镇财政的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的管理办法,还不够完善。从这次检查反映出的情况看,违纪资金大部分属这两类资金。从前面所列的检查结果可以看到,这次检查中,预算内资金违纪额占被查预算内资金总额的26编;而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违纪额占被查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总额的比重,则高达693%。和259%。。四、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几点意见(一)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乡镇财政干部的培养,要注意坚持“两手抓”.在当前情况下,尤其应注意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提倡廉洁奉公。同时,通过有计划的业务轮训,财会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培训财政干部。建议我们各级财政机关的人事教育部门,利用各地的财政干校,把定向招收和培训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通过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来减少和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二)要适应乡镇财政管理的特点,研究、制定出一整套较为完善、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并在各乡镇财政所推广实施。目前,首先应注意研制有关乡镇财政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及与分税制管理相适应的各项乡镇财政管理制度。乡镇财政建立十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财政、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应该从贯彻落实现有的规章制度入手,边贯彻、边摸索、边实施、边完善,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三)提请有关部门统一协调解决好乡镇统筹费等项资金的管理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办法,使之逐步纳入正规化管理的体系中来。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没有纳入乡镇财政管理的各项自筹资金比已纳入乡镇财政管理的同类资金违纪问题明显多。因此我们建议,各乡镇的预算外资金都应纳入乡镇财政实行统一管理;各项自筹资金也应交由财政统一管理或由财政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委托管理,并定期检查。通过加强财政监督,扭转“随收、随花”,“滥收、乱用”的现状。使这部分资金能够做到:按提留,按规定使用。在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更大的效益,同时也减少违纪现象发生。(四)强化乡镇财政的监督职能,形成确有实效的对内、对外的监督制约机制。改变目前那种“下面看见的管不着,上面管着的看不见”的局面。在乡镇财政所中,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财政监察员,整建乡镇级的财政监察队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对乡镇财政的日常性、正规性的检查。也可以由上级财政部门组织抽调各乡镇的财政监察员,开展集中性的普查或互查。以此来维护财经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问题。(五)推广建立乡镇预决算制度,实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批、监督制度。并且注意在实施过程中的正规化、严肃性,防止“走过场”。通过这一制度,增强乡镇各项资金的收缴、投放和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正确性和有效性,克服个别乡镇领导或领导机关的长官意志现象。(六)上级财政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对乡镇财政的监督检查。三年的检查,为乡镇财政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一作法还应坚持搞下去。目前的乡镇财政,无论从人员素质还是在规章制度、工作质量等方面都还处在初建阶段,很多地方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的监督检查,要担负起指导和服务的任务。通过检查,不仅使被查单位能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维护国家的财经纪律,而且还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示范服务的工作。帮助乡镇财政部门整章建制,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管理,改进工作,促使其尽早步入正规化管理的轨道。从而使乡镇财政适应改革和发展的形势需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作者单位:吉林省财政厅监察处(本文编辑:陈明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