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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来源:榕意旅游网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如下:

1、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2、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3、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1、确定好公司的的名称、住址等事项后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名称核准登记;

2、核名通过后,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3、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领取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对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的经营活动,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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