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案件能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
当事人被抓之后,从法律上讲,均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否批准由办案部门决定。办案部门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这个具体情况,主要是指案件是否存在取保候审的事由。
此外,还有两个问题也会影响到取保候审是否能获得批准:1、申请时机。过早申请,往往会被办案部门以泛泛的理由拒绝;过晚申请,又会错过最佳时机(逮捕之后再申请取保候审,难度一般增大很多)。2、申请方式。申请取保候审,方式很多,比如直接申请取保候审,比如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不同的案情,只有把握时机,选对方式,获批准的可能性才会最大。
综上可见,当事人被抓之后,明智的做法是:找律师研究案件是否存在取保候审的事由,只有找到有说服力的事由,并把握好申请时机和选择对申请方式,才能获批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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