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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和死缓的区别

来源:榕意旅游网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前提不同:

(1)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

(2)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2)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

(1)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

(2)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1)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

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

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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