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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求离婚,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来源:榕意旅游网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离婚诉讼的手续和程序。如果只有一方想要离婚,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书和相应副本。起诉方向法院提交证据清单,立案庭在当事人提交必须的手续和证据之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并根据法院的开庭安排参加诉讼,等候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如果只有一方想要离婚,则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需要完成以下手续:

一、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起诉方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三、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四、当事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五、根据法院的开庭安排参加诉讼。

六、等候法院作出判决。

结语

只有通过法律程序才能实现离婚,需要完成一系列的手续和提交相应的证据。如果只有一方想要离婚,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书和相应份数的副本,以及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立案庭在当事人提交必须的手续和证据之后,会在七天内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则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并根据法院的开庭安排参加诉讼,等候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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