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欠钱不还没写借条怎么办,有哪些规定

欠钱不还没写借条怎么办,有哪些规定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对付没欠条,起诉书怎么写欠钱不还

一、没有欠条,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

二、协商不成债务人不出具欠条或不承认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第一,可以通过以手机短信的方式追讨债务,让对方承认欠款的事实,并承诺还款期限。之后保存后短信记录作为起诉的证据。注意手机号上备注当事人的全名。

QQ、微信是热门的聊天工具,也是保存证据的重要方式。为防债务人狡辩“借款的不是本人”,需先确认其身份,或语音验证或诱导其主动承认;借款人身份确认完毕,再从聊天内容入手,特别是涉及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等重要内容,要完整保存。

《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证据可作为诉讼证据。如果没有借条但有录音和聊天记录,可以此作为证据追回欠款。

第二,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收集对方承认借款的事实。建议多次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微信视频电话可以录下起来作为证据。

债权人进行录音之时,需要用全名称呼,明确债务人身份,谈话重点落在借款上,必要时,有第三人在场佐证。

此外,录音之后要保持其完整和真实,不得肆意删减。

第三,付款凭证。现在很多人转账都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的,那就可以保留好这些转账凭证来举证。如果是以现金形式借款,没有转账凭证的,只能采集借款当时身边证人证言来证实借款金额。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只要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有借条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对付,有欠条借钱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欠钱不还没钱还人死了怎么办

1、欠钱不还的人死了,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欠钱不还想赖账没有借条怎么处理

没有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即可,但当事人未提供借据、收条、欠条等债权凭证的,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当事人也可提供转账记录及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实际向对方提供了借款,或者有证人证明,或者对方直接表示认可借款。

这样即使没有借条,依据法律规定,借款事实也是可以被认定的。

欠钱不还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起诉书

原告性别出生时间民族电话

住址

被告性别出生时间民族电话

住址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元

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起诉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被告因向原告借款元,立下欠条为证,约定年月日偿还,借款期满被告一直拒绝还款,双方多次交涉无果,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盖章):

年月日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