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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来源:榕意旅游网

律师分析:

国家专利申请应该按照如下的程序办理:

1、若当事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该按照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发给专利证、公告的程序办理;

2、若当事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该按照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发给专利证、公告的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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