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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司法解释

来源:榕意旅游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司法解释: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等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3、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4、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5、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定罪标准:

1、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一定期限没有归还的这种行为,如果在三个月之内,当事人可以将挪用的公款尽快的进行填补的话,单位内部可以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处罚,按时归还公款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对自己的工作岗位和个人的诚信度上都是有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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