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影响。只要符合法定低保条件,可以办理低保,女儿已出嫁,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以不影响娘家的低保。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省级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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