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关系分别向两地提起诉讼的,两地应依法通过协商或报请指定管辖等法定程序,使得两案可以合并审理,以避免产生冲突判决,减少当事人诉累。其中一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另一起诉不属于重复诉讼且受案具有管辖权的,由受案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此类诉讼的合并需要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许可,否则人民对此类案件不予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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