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当事人是行为人,在机关做完笔录后,过了几天又通知去签字,说明案件要处理了,通知去签字,是下达告知和处罚决定,需要当事人签字。
2.如果当事人是受害人,则通知去签字,说告知案件已经处理,需要在送达回执上签名确认收到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受理自诉案件后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时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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