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迁移户口属于机关行政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更不能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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