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甲受朋友乙委托,替他归还信用卡5万元,但在输入卡号时,误将其中两位数字颠倒,导致5万元被转入一素不相识的人账户。该素不相识之人所获的5万元即为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 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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