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害人在再审过程中可以申请案件的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是司法公正的核心原则之一,能够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公开审理也能够促进法官公正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因此,被害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要求公开审理,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刑事案件,公开进行审判,但有特殊情况需要不公开审判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开审判是原则,不公开审判是例外。人民法院对于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必须说明理由,并在案件审理完毕后及时公开裁判文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有公开审理的权利。当事人认为需要公开审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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